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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增加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服务项目的单位公示(202005)

信息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05-26 09:05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连人社发〔2018〕307号)和《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连医保〔2020〕24号)中的规定,我处对自愿增加连云港市基本医疗保险协议服务项目的医保定点单位的材料进行了受理,并到申请单位现场进行了情况复核。经综合评估,3家单位符合增加条件,现予以公示。

具体名单如下:

1.连云港新海医院       负责人:许海军

地址:海州区海连西路7-3号

新增内容:普通住院

2.南城街道卫生院        负责人:张凯

地址:连云港市高新区南城街道新大街93号

新增内容:职工普通门诊

3.赣榆瑞慈医院         负责人:王修玉

地址:赣榆区青口镇金海路53号

新增内容:普通住院

本次公示期从2020年5月26日至6月3日。有关单位、个人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处反映。

联系电话:0518-85683272   

                             

                                 连云港市医疗保险管理处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