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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止连云港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的公示

信息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6-03-05 15:20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省、市医疗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我中心对成宏口腔医院海州公园门诊部自愿中止连云港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资格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受理。经双方协商一致,自2026年3月5日起中止医保服务协议,若想恢复医保定点,需在中止之日起180日内提交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将终止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现予以公示。

具体机构信息如下:

机构名称:成宏口腔医院海州公园门诊部

机构代码:H32070602266

注册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新孔南路37号1号楼商业01号

连云港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