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连云港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 服务协议的公告
为落实定点医疗机构动态管理,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令第3号)的有关规定以及《连云港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九章第八十三条第3款,对相关定点零售药店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现将有关名单公布如下:
1.机构名称:连云港市恒春堂大药店有限公司
机构代码:P32070300488
注册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连岛新村602号楼1号门面
2.机构名称:连云港福元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机构代码:P32077101132
注册地址: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久和国际新城一期28号楼1号门面
连云港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