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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除连云港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的公告
为落实定点医疗机构动态管理,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令第3号)的有关规定以及《连云港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八章第七十三条第5款,对相关定点零售药店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现将有关名单公布如下:
1.机构名称:连云港香江大药房有限公司
机构代码:P32070600269
注册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香江花园24号楼2单元08、3单元07商铺
连云港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