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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纳入连云港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 服务协议管理范围的单位公示

信息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5-26 17:47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省、市医疗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我中心对自愿申请连云港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单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书面以及现场评估。经综合评定,有4家申请单位符合医保定点条件,拟将其纳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范围,现予以公示。

具体名单如下:

1.机构名称:北京同仁堂连云港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东方诊所

法定代表人:于卓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墟沟镇中华路与院前路交界处海景大厦裙楼1层1-A号

2.机构名称:三仁口腔诊所

法定代表人:袁媛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东大都市家园沿南极路门面1号

3.机构名称:连云港龙腾盛世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皓祥药店

法定代表人:惠康权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中路大巷南路自来水厂一楼1号

4.机构名称:江苏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连云港板浦南马路店

法定代表人:王建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板浦镇南马路20号

本次公示期自2025年5月26日至2025年5月30日。

有关单位、个人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18-85682268



连云港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