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拟纳入连云港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范围的单位公示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省、市医疗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我中心对自愿申请连云港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单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书面以及现场评估。经综合评定,有5家申请单位符合医保定点条件,拟将其纳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范围,现予以公示。
具体名单如下:
1.机构名称:连云港益青医疗有限公司益禾诊所
法定代表人:龚连本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中路3号停车场南侧1-2号
2.机构名称:久和口腔医疗门诊部
法定代表人:沐卫根
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云和路11-201号
3.机构名称:连云港好心情综合门诊部
法定代表人:苏太贵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解放东路8号万润怡景苑5号楼1号商铺
4.机构名称:康为诊所
法定代表人:曹素林
地址:海州区海宁西路9号中茵名都4-2号商铺
5.机构名称:连云港君康大药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一峰
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大道63号花果山创新邻里中心10号楼综合楼1层门面房103号商铺
本次公示期自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27日。
有关单位、个人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18-85682268。
连云港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