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增加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 服务项目的单位公示(202009)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连人社发〔2018〕307号)规定,我处对自愿增加连云港市基本医疗保险协议服务项目的医保定点单位的材料进行了受理,并到申请单位现场进行了情况复核。经综合评估,2家单位符合增加条件,现予以公示。
具体名单如下:
1.连云港海州安静精神医院负责人:胡伟
地址:海州区新坝镇普安村
新增内容:普通住院
2.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花果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负责人:程建国
地址: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花果山北路49号
新增内容:门诊统筹
本次公示期从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17日。有关单位、个人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处反映。
联系电话:0518-85683272
连云港市医疗保险管理处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