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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处罚中止连云港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的公示
为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动态管理,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令第3号)的有关规定以及《连云港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七章第五十四条第5款,我中心对相关定点零售药店处罚中止医保服务协议,中止时间自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7月29日,现予以公示。
具体机构信息如下:
机构名称:连云港市致和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机构代码:P32070600792
注册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锦屏镇桃花农贸市场02号楼025.026.027.028室
连云港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