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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纳入连云港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范围的单位公示

信息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6-04-21 17:40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省、市医疗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我中心对自愿申请连云港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单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书面以及现场评估。经综合评定,有7家申请单位符合医保定点条件,拟将其纳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范围,现予以公示。

具体名单如下:

1.机构名称:连云港惠之家精神病医院

法定代表人:韩春玲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浦南镇尹巷204国道西侧服务楼、A号楼、B号楼

2.机构名称:连云港仁博诊所有限公司仁博诊所

法定代表人:陈红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金海路8号保利海上五月花11号楼112号商铺

3.机构名称:绿聚源诊所(江苏绿聚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夏文平

地址:海州区振兴路28号旺旺家园物业会所1楼一层

4.机构名称:陈定诊所

法定代表人:陈定

地址:海州区南极南路188号

5.机构名称:张光兰诊所

法定代表人:张光兰

地址:海州区利民路18号

6.机构名称:连云港中达大药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龙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南极北路251号一楼门面房-01号商铺

7.机构名称:连云港锐安益丰大药房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盼盼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林溪路18号瑞安花园302-1号商铺

本次公示期自2026年4月21日至2026年4月27日。

有关单位、个人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18-85682268。


连云港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