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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纳入连云港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 服务协议管理范围的单位公示

信息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9-10 11:03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省、市医疗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我中心对自愿申请连云港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单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书面以及现场评估。经综合评定,有4家申请单位符合医保定点条件,拟将其纳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范围,现予以公示。

具体名单如下:

1.机构名称:杜恒志诊所

法定代表人:杜恒志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开发区振兴路12号福港东方塞纳沿街商铺12-19号

2.机构名称:成峰诊所

法定代表人:夏朦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392号吾悦华府13号楼102、103号

3.机构名称:康文诊所

法定代表人:张红雨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兴隆路17-11、12号

4.机构名称:连云港市舒雅口腔有限公司福美口腔诊所

法定代表人:曹文叶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板桥街道板桥西路30-2

本次公示期自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16日。

有关单位、个人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18-85682268


连云港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