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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纳入连云港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范围的单位公示

信息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10-17 17:35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省、市医疗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我中心对自愿申请连云港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单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书面以及现场评估。经综合评定,有3家申请单位符合医保定点条件,拟将其纳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范围,现予以公示。

具体名单如下:

1.机构名称:万顺诊所(连云港市万顺诊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邢雪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郁州路70号C组团6号楼5号门面

2.机构名称:华盛口腔诊所  

 法定代表人:陈林春

 地址: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朝阳镇新县街6-14号

3.机构名称: 惠邻诊所

法定代表人:张子俊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街道迎曙路88号港城一品南门西侧第三间门面

本次公示期自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3日。

有关单位、个人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18-85682268


连云港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