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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纳入连云港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范围的单位公示

信息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6-01-20 10:38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省、市医疗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我中心对自愿申请连云港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单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书面以及现场评估。经综合评定,有3家申请单位符合医保定点条件,拟将其纳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范围,现予以公示。

具体名单如下:

1.机构名称:中健诊所

 法定代表人:宋中建

 地址:海州区海州大院10幢楼107商铺

2.机构名称:仁泽堂中医诊所

 法定代表人:高同富

 地址:海州区东盐河19-22号楼02号门面

3.机构名称:荣华口腔诊所

 法定代表人:周绪华

 地址:海州区新东街道海宁东路9号凤凰名都3号楼108商铺2楼

 本次公示期自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1月26日。

 有关单位、个人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18-85682268


连云港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