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增加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 服务项目的单位公示(新增202007期)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连人社发〔2018〕307号)规定,我处对自愿增加连云港市基本医疗保险协议服务项目的医保定点单位的材料进行了受理,并到申请单位现场进行了情况复核。经综合评估,2家单位符合增加条件,现予以公示。
具体名单如下:
1.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医院 负责人:徐长华
地址:海州区西南路13号
新增内容:普通住院
2. 灌云县燕尾港镇卫生院 负责人:徐杰
地址:灌云县燕尾新区新经五路
新增内容:普通住院
本次公示期从2020年7月28日至8月5日。有关单位、个人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处反映。
联系电话:0518-85683272
连云港市医疗保险管理处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