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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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普通医用耗材(检验检测试剂)备案采购审核结果公示

信息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1-11-26 11:43

各相关医用耗材生产企业: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用耗材备案采购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发〔2020〕60号)和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医用耗材和检验检测试剂备案采购审核工作的通知》(连医保〔2020〕135号)等文件要求,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组织对2021年11月25日前医疗机构申请备案采购的普通医用耗材(检验检测试剂)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1年11月26日-12月2日17:00止。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进行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提交的资料应真实有效,不得恶意申投诉。联系方式:0518-85585705、lygybjzcc@163.com

附件:医用耗材备案采购审核结果公示(附件).xlsx

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