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召开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医药价格工作会议
为贯彻落实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协议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行为,9月26日下午,市医保局召开全市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医药价格工作会议。市县(区)医保局医药价格部门主要负责人,市区21家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医药价格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对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对前期开发上线的“医药价格管理信息系统”应用组织了培训,部署了全市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医药价格相关工作。
会议强调,要严格落实医保协议医疗服务价格相关要求,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超标准及重复收费,坚决杜绝各种乱收费、乱加价行为。要高度重视医药价格管理信息系统应用,打牢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基础,提升信息化、规范化管理水平。要常态化落实信息系统监测和医疗机构现地价格巡查“双管理”机制,即时抓好问题整改,切实维护广大参保群众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