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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宣传活动
2026年1月29日,市医保局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题宣传活动,全市医保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全员参加、集中学习。

《条例》已经2025年12月5日国务院第74次常务会议通过,2025年12月17日公布,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7章44条,旨在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强化法治政府建设。

结合医保系统典型行政执法案例,重点阐释了《条例》中监督原则、监督范围、监督方式、监督处理的具体规定,深入解读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程序合规、执法行为规范等关键环节要求,明确执法过程中的“可为”与“不可为”,帮助参训人员精准把握《条例》精神实质,夯实依法履职基础。

将《条例》要求运用于医保行政执法全过程,深入剖析行政执法过程中容易出现的程序疏漏、尺度偏差等问题,详解如何规范开展执法取证、决定送达等工作,有效破解一线执法人员在实践中遇到的难点堵点。

此次《条例》宣传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全体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监督意识,为后续规范开展医保行政执法工作、提升医保治理法治化水平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市医保局将以此次活动为起点,持续加大《条例》宣传贯彻力度,通过案例研讨、案卷评查、全员轮训等多种形式深化学习成效,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地生根、见行见效,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行为,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
来 源:规划财务和法规处
拟稿人:徐国艳
审核人:杨慧斌
审签人:吴 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