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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学习贯彻落实〈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3-12-04 15:17 访问量: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

现将《关于学习贯彻落实<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的通知》(苏医保办函〔2023〕9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局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执行。


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