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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连云港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 用药范围的通知

来源: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4-05-15 10:41 访问量: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用药目录管理,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更好地保障患者的基本医疗需求,我局组织临床专家对2023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新增适用门诊慢性病病种的药品进行梳理,现将《新增纳入门诊慢性病用药名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本通知自2024年4月10日起执行。

附件:新增纳入门诊慢性病用药名录      

                           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连医保〔2024〕22号关于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用药范围的通知doc.doc